三月份是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设立的“打击欺诈月”, 这个星期公民移民部推出广告,专门警告加拿大人要保护自己免受婚姻欺诈。
这是一个长7分钟的视频广告,在公民移民部的网站上可以看到。视频名为:婚姻欺诈:受害者的经历,其中拍摄了三名加拿大人受到婚姻欺诈的真实经历。
在三名加拿大受害者中,一位是一名说英语的妇女,2002年她去古巴度假时在酒店结识了一名古巴男子,两人在2005年结婚,2007年,这名古巴男子在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来到加拿大后不久就离开了她。
这名妇女说,在古巴男子来加拿大前,她没有发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对他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古巴男子获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加拿大的社会保险卡,加拿大的医疗保健卡,之后就离开了,她这才发现自己受骗了。
另一位受害者是一名男子,他说,“结婚后,当“她”抵达了加拿大,一切都改变了,我在“她”眼里就没有了任何价值”。
还有一位受害者是一名加拿大法裔妇女,她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男子,两人在网上聊天,使她产生依赖和信任,三周后该男子求婚,她同意了,结婚后这名男子来到加拿大就不见了踪影。
三名受害者都经历了严重的精神打击,丧失了自信心,患上严重抑郁症,有自杀念头,吃药,不得不停止工作等等。
当然,不但是精神上的打击,受害者还得承担经济后果。
加拿大法律规定,与外国公民结婚,加拿大一方要为其配偶做三年的经济担保,如果其配偶在这三年中没有收入,领取了社会福利金,加拿大担保方则要向政府偿还这笔费用。
被欺诈的那位说法语的妇女,其 “配偶”失踪后领取了社会福利金,她现在要向加拿大政府偿还三万加元。而那位被骗的加拿大男子,也是因“配偶”领取了社会福利金而欠政府四万加元的费用。
这还不算结婚前的费用,上面那位说英语的女子为结婚把自己的房子再次做了抵押,给古巴男子以及他的家人邻居买衣服,买礼物。还有机票钱,办移民手续的移民顾问费、律师费,等等。
广告视频中说,婚姻欺诈是刑事犯罪,若被定罪则面临最高可达10万加元的罚款或五年监禁,而且可能既被罚款也被判刑,
针对婚姻欺诈,去年加拿大政府通过了一项新的法律:外国配偶必须与加拿大配偶保持两年的婚姻关系,才能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否则将被遣返。而且,外国配偶来到加拿大后,如果被发现属于婚姻欺诈,则也可能被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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