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莓10手机上市时蒙特利尔购买者冒着严寒等开门

Photo Credit: PC / Graham Hughes

加政府推出有利于消费者的手机通讯价格管理新规定

长期以来,加拿大一直是工业国家中手机通讯费用最贵的,这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月费高, 二是签约长。在加拿大三千三百万人口中,有近两千七百万人使用手机, 其中约两千万是与电话公司签约的用户。而且签约用户每年还在增加, 平均年增加100万左右。而这些手机合约中大多数是世界上最长的,达到三年。根据统计,加拿大手机用户每月的费用平均为60加元,不仅高于美国、日本和欧洲很多国家,还在呈现上升的趋势。

星期一,加拿大联邦广播电讯委员会(CRTC)终于在民间的压力下作出反应,宣布了“手机通讯收费新规定”,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新的规定在几个方面有益于消费者。 首先,禁止电话公司让用户签三年期的合约。手机用户在签约2年后可以随时取消合约,而不需要支付罚款,新例适用于12月2日之后签约的用户。其次,规定了每月最高收费额。近年来,已有多起手机用户收到电话公司巨额账单的报道,有的甚至达到天文数字。许多出国旅行回来的加拿大人,都会为电话费陡升而担心。对此,CRTC的新规定也宣布,各大电讯公司必须制定网络流量的收款上限,从新规开始实行的12月起,超出合约的部分每月最多收款50元;国际网络漫游每月收费不得超过100元。 在用户达到这一最高限额时, 电话公司需通知用户,如果用户同意再多交钱才能突破这一限额。

除此之外,CRTC还规定,电讯公司必须在消费者购买手机90天后为他们解锁,如果消费者支付全费购买手机,应该马上解锁;消费者在购买手机15天之内或者在规定的使用量之内,如果对服务不满意可以退还手机。

加拿大一个保护电讯消费者的团体-OpenMedia的副主任史蒂夫·安德森说:“我觉得这个新的规定将会使电话公司更尊重用户,起码不会再发生旅游归来收到电话账单时吓一跳那样的事情”。

加拿大广播电讯委员会的主席让-皮埃尔·布莱兹说, 新规定的目的是让手机通讯的市场更具动力。长期以来, 加拿大政府和广播电讯委员会一直面临着民间抱怨加拿大手机通讯费用过高的压力。而加拿大的手机通讯公司给出的理由是, 加拿大人口少, 地域广, 运行成本高, 因此手机通讯费用相对高。他们当然不欢迎这个新规定。 但加拿大无线通讯协会的执行长告诫说:“ 当政府制定规范时, 提出新的规定时,通常不会是大家都马上遵守的, 总会有人付出一些代价”。

对加拿大广播电讯委员会的新规定, 有分析认为,在两方面对手机市场上的消费者有利。首先, 以两年的合约期取代三年的合约, 将使用户更容易与其他国家的价格作出比较, 例如美国。 以三星的最新款Galaxy S4为例, 美国的AT&T公司向签署两年合同的用户销售价格是199元, 这个价格与加拿大的罗杰斯公司相同, 可后者要求用户签三年的合同。

其次,手机费用高的注意力将转向制造商,有些生产手机者获得的利润非常高。在其他电子产品,诸如电脑、电视、超薄阅读器等产品价格明显下跌的近几年, 智能手机的价格却在一路飙升。摩托罗拉公司执行长在加州的一次会上说, 现在有些手机的利润达50%, 这是不能持久的。摩托罗拉的母公司谷歌上个月已经宣布, 将很快推出低价格的最新款手机。

但也有分析说,缩短手机签约期限将意味着消费者拿到智能手机的价格提高。按照目前的情况, 通讯公司是以让顾客延长合同期限的形式降低手机的售价。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手机用户半途中止合同, 要交中止费的原因。

新的规定要求电话公司明确列出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 手机的优惠价格是多少, 每月用户需要交多少。而且手机价格分到合同中每个月的份额要相同。即使用户半途中止合同。也只能收回未还完的手机价格费, 而不能再有惩罚性的额外费用。

例如, 一部价值700元的手机, 消费者以200元得到, 并签署了两年的合同,余下的500元在两年内交清, 那就是每月还款20.83元。 如果用户想在使用一年半后中止合同, 那他就在取消合同时支付125元就行了。而如果两年合同期满, 签约用户就不欠电话公司任何钱了。

文章分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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