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妇女团体6月4日召开记者会
Photo Credit: PC / Sean Kilpatrick

加拿大高等法院下周开始就妓女合法化问题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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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通社报道,加拿大一些妇女团体正在联合起来,参加加拿大联邦高等法院下周开始的从刑法中排除女性卖淫属于犯罪的讨论。

加拿大高等法院将在下个星期开始有关妓女合法性的庭审, 预计会对加拿大涉及卖淫的法律作出重新定义。高等法院此次开庭是基于安大略省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 这项裁决认为刑法中禁止开设妓院的条款应该取消, 因为不许有妓院造成一些性工作者到大街上拉客, 结果遇到安全问题。

向安大略省的法院提出诉讼的有三名涉及性产业的妇女,Terri-Jean Bedford, Valerie Scott和温哥华的性工作者Amy  Lebovitch。她们要求取消刑法中把在固定场所卖淫定为犯罪的条款, 说这违反了加拿大的“人权与自由宪章”。她们要求允许妓女有自己固定的经营场所。

在加拿大, 妇女卖淫并不属于犯法, 因此, 在网上可以很容易找到性服务, 也有伴游公司可以打电话叫陪伴女郎到家里或宾馆提供服务。 但刑法中有三个条款规定一些与性交易有关的行为属于犯罪, 包括拉皮条, 开妓院和在公共场所谈性交易。

由7个社会团体联合创立的组织“妇女要求取消卖淫联合会”也被允许出席下个星期的法庭辩论。该组织反对妇女卖淫和有固定经营场所。 她们的主要观点是, 男性是性产业的主要受益者,包括皮条客和妓院老板。这个联合会的成员中有“加拿大性侵犯受害人联合会”,“原住民妇女联合会”, 以及“伊丽莎白·佛莱依妇女协会”。佛莱依妇女协会的主席金·帕特说:“ 只废除刑法中对妓女的犯罪条款是不可能的, 同时只保留惩罚男嫖客的犯罪条款, 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会造成不对称的情况。”

文章分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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