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莱顿在2006年竞选自由党的领袖
Photo Credit: Pierre Obendrauf

加拿大对有钱的政客自己垫钱竞选规定模糊

加拿大对政客竞选时的募捐限制严格, 但对富翁政客以自己名义贷款却规定模糊。自由党多伦多区的议员肯·德莱顿是一名百万富翁, 曾在2006年竞选自由党的领袖时,自己向自己贷款30万元,后来他没有竞选成功,这笔钱也很难再靠募捐收回来。现在时间已经过去7年,他的律师最近说,德莱顿没有募捐还款的计划。

而加拿大选举局说,虽然德莱顿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但却无法起诉他。因为按照加拿大选举法的规定,无论是联邦大选还是党领竞选,只是规定个体捐款的数目不得超过1,200加元。没有规定竞选人可以贷款多少钱。此前,加拿大选举局告诉德莱顿应该为偿还这笔款项向个人募捐,但他的律师说,除非不得以,他不会向私人劝捐。他说的不得以,包括选举局要求他限期付清欠债。

根据加拿大选举局的文件,德莱顿到2011年12月规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超过时,他仍欠自己22.5万加元。上个星期选举局方面表示,不会就此事向法庭起诉德莱顿,因为加拿大的选举法虽然要求竞选人在18个月内归还贷款,但对过期未还, 包括原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延长,又到了期仍没还清的,该怎么处理并无清楚的规定。这就是说, 那些有钱的竞选人可以自己拿出大笔钱用于竞选,但并不一定用募捐的方式填回去。

德莱顿的律师西格尔(Siegel)说,造成欠款的部分原因是,在2006年自由党竞选党领期间,加拿大选举局修改了规定,将原来个人可以捐款5,400加元,降低到了1,100加元。结果使德莱顿募集到的捐款严重缩水。而如果在竞选之后再募捐,就更困难。

受到2006年选举法改变影响的不仅德莱顿一个人。温哥华的另一名女国会议员赫蒂·弗莱伊当时也自己垫了钱,虽然后来通过募捐还回了29,000元,可到2011年底仍然有69,000元的亏空。现在她计划自己填上这个窟窿。自由党的另外两名竞选人,斯蒂芬·迪翁到2011年还欠商业贷款7,500元。而乔·瓦尔普是从他太太处借用了48, 556元,到2011年底还没有归还。

加拿大议会官方反对党新民主党的议员查理·安格斯说,加拿大选举局对这种做法不采取任何行动,就等于放任让那些有钱的自由党竞选人为所欲为, 是对竞选规则的一种嘲笑, 应该采取措施, 限制那些有钱的和知名的竞选人自己掏腰包竞选这种钻空子的做法。

加拿大民间组织“民主观察”的发言人泰勒·萨莫斯也认为,那些政客竞选人自己给自己贷款等于是绕过了靠募捐筹集竞选资金的规则,是违反道德准则的,给民主制度带来危险,令人无法接受。政府应该制定新的规则将其列入非法的范畴。

实际上,在2011年,已经有议员提出了相关的议案,但很快被议会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拒绝了。

加拿大选举局的负责官员也同意应该就此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因为这等于可以变相地不受募捐数额的限制。他们也建议修改加拿大的选举法,规定竞选人借款只能通过商业金融机构,支付商业利息,这样起码对那些不是富翁的竞选人来说才公平一些。

文章分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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