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制造北京机场爆炸案的翼中星,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6年。
在今年7月20日,坐着轮椅的翼中星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在遇到警察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右手被截肢,另有一名警察轻伤。
翼中星在法庭表示,他并非故意制造爆炸,只是在倒手的时候出现失误才引爆了爆炸装置。
翼中星的代理律师刘晓原作了无罪辩护,他称翼中星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因而不构成爆炸罪。并称翼中星只是希望表达个人诉求。
而对于这项判决,刘晓原表示,法庭没有考虑到翼中星这样做的背后社会原因,他们会继续上诉。
据报道,翼中星8年前在广东东莞打工时,因受到当地治安人员的殴打,并最终瘫痪。不过,打人者始终没有得到法律制裁。
在制造了首都机场爆炸案后,翼中星的故事在网络成为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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