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渥太华一间法院对一宗胁迫、引诱他人卖淫的案子进行判决。这个案子不同寻常之处是,三名被告在2012年被捕时都是未成年少女,最小的仅有15岁。
这一次是就其中一名今年才17岁少女进行判决。她被控强迫他人卖淫、引诱他人卖淫、贩卖人口、性骚扰、制作色情照片、以及殴打抢劫等33项罪名,最终,法庭裁定其中的27项罪名成立,她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 这是对未成年人在这类犯罪中所能判处的最高刑期了。
她在最初否认控罪,但后来表示认罪。由于其在整个事件中的主导作用,检控方表示,在对她进行精神鉴定之后,依然将会继续要求法庭以成人标准对她做出判决。
另外两名同案在去年9月认罪,但法庭尚未对她们宣判。因为她们在被捕时都未成年,媒体被要求不许公开她们的名字等个人信息。
这个案子自曝光开始就受到媒体瞩目。在审讯过程中,有至少七名少女出庭作证,讲述自己被殴打、强迫卖淫,或是拍摄色情图片的过程。据报道,部分受害少女以及家人出席法庭宣判,并在听到宣判后击掌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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