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星期二提交选举法改革法案,使现行选举法的某些部分更加严格,但放松了对政治捐款和党费支出的限制。
根据该法案的建议,使用自动录音电话的竞选人及其团队必须事先登记,让公众可以查询;假冒选举工作人员的人将受到法律惩处。
另外,联邦选举专员办公室将改为由检察长办公室领导,选举专员将由检察长任命,任期为7年,不得连任。曾经参加竞选的人,政党、部委、议会和加拿大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不得被任命为选举专员。现任选举专员伊夫.科泰还有五年任期。
该法案把个人政治捐款上限从目前的1200加元提高到1500加元,并把政党支出上限提高了5%。工会和企业仍被禁止向政党捐款。
另外,法案收紧了对选民身份核查的规定。选民不再能以别人的名义投票。但是该法案取消了一项实行多年的禁令,允许选举办公室在投票结束前披露票数统计。由于时差,取消这条禁令将使加拿大西部的选民在去投票之前能看到东部的选情。
负责体制改革的内阁部长皮埃尔.普瓦利埃弗尔说,改革后的加拿大选举法将更加严格,但更容易遵循。新民主党评论员克莱格.司考特立刻表示,这项法案需要仔细审查, 我们在没有仔细读过这项法案的每一句话以前不能下结论。明年将举行联邦大选,他担心保守党在某些条款里夹带了有利于自己的“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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