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司法部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一半以上加拿大人(56%)支持把嫖娼等用金钱换取性服务的行为定为犯罪。但与此同时,三分之二的加拿大人(66%)认为卖淫不应该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62%的加拿大人认为以淫媒为业并牟利是违法行为。参加这项民意调查的除个人外还有117个团体。它们中有一半支持 瑞典、挪威和芬兰的政策,即法办嫖客和淫媒而不是妓女。支持卖淫彻底合法化的团体不到三分之一。支持禁止卖淫的团体则只有10%。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的一项裁决废除了关于卖淫管制的加拿大刑法条款,但延期一年执行判决。加拿大司法部因此在网上进行民调,征询加拿大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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