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星期二下达判决,维持安大略省上诉法院废除枪支犯罪最低刑期的判决。
加拿大联邦政府2008年修改刑法后,规定法官对枪支犯罪必须判处3年和5年的强制性最低刑期。凡是持装有子弹的被禁枪支的犯罪行为,初犯最低判3年,再犯最低判5年。2013年,安大略省上诉法院裁决该法违反宪法第12条。安省和联邦的司法部长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在被提交到安省上诉法院的案子中,有一起是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多伦多年轻人因违法拥有枪支被判3年有期徒刑。主审法官表示,如果没有强制性最低刑期,他会判两年半。
强制性量刑使法官不再有权根据具体案情自行裁决。安省基什纳市的法官威斯特曼曾经评论强制性罚款说,政府“每年付我们二十多万加元的年薪,却不信任我们的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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