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省一位名叫罗宾•密尔恩的男子要求省政府为他支付一笔118,000加元的心脏病急救费,他的理由是,他是在等待温尼伯医院的急救飞机期间接受医生的建议,被迫到美国寻求治疗的。今天,曼尼托巴省卫生局长开尔文•戈厄曾对这名男子的要求有了答复。他认为,居住在美加边界的曼尼托巴人虽然已有特殊的协议,可以在两个地点的美国医院接收治疗,但为了充分应付紧急情况,他们应该考虑购买额外的医疗保险。
戈厄曾说,“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如果马尼托巴居民觉得他们会在美国接受治疗,他们就应该考虑购买额外的医疗保险。”
实际上,因为到美国看病而留下大额医疗帐单的不只罗宾•密尔恩一个人。他们也都要求曼省给他们报销医药费。
按照曼尼托巴省与明尼苏达州签署的“阿尔特鲁协议”,曼省最东南角的居民到罗梭(Roseau)或瓦洛德(Warroad)急诊,医药费由曼省政府支付。根据曼省的资料,每年曼省有大约850人次到明尼苏达州看病。但这份协议并不适用于其他地方的医院和到其他地方的交通费。但这些留下大医疗帐单的恰恰是到美国其他地方医院去看病的人。
以安德鲁•提森为例,他和罗宾•密尔恩一样,两人都居住在斯普拉格镇(Sprague)附近。糖尿病人提森因为一次病情紧急发作,到Grand Forks作了一次透析,最后收到了4万加元的帐单。因为曼省政府拒绝支付这笔医药费,提森把自己的情况提交到了曼省卫生上诉委员会,但也遭到了拒绝。省里的解释是,是他选择自己去Grand Forks作透析,而Grand Forks的医院不在阿尔特鲁协议范围内。为了支付医疗帐单,提森出卖了自己三分之一的土地。但他对此也一直有异议,认为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说明不允许,那么在一定的情况是就是可以允许的。他也希望把自己花得钱拿回来。

对此,曼省卫生局长戈厄曾表示,像密尔恩和提森这样的情况,在过去8到9年间一共发生过8到9起,几乎每年发生一次,而且曼省几乎都拒绝了支付医疗费的要求。这个问题应该得到解决。他认为,卫生管理当局应该对阿尔特鲁协议和申诉程序进行一次审查。
戈厄曾说,“需要对阿尔特鲁协议进行审查,我们应该对这个有着20年历史的协议进行审查。我认为这项协议没有清楚说明谁可以使用这项协议,出于什么理由可以使用,这些问题都有待澄清。”
戈厄曾表示,关于阿尔特鲁协议,显然有一些容易引起混淆之处,比如说,就像密尔恩的情况,如果在协议范围内的美国医院的医生建议转到其他美国医院,那又该怎么办?曼省是否应该支付医疗费?
戈厄曾还认为,可以使用协议的人和协议涉及医院的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充分理解协议覆盖的范围,这样才能少出纠纷,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到目前为止,曼省卫生部门还没有确认,是否会报销密尔恩和提森的医药费。但戈厄曾明确表示,按照法律,他无权作出是否报销医药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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