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监狱囚犯Lisa Adams发起要监狱取消“干监房”的司法诉讼(Elizabeth Fry Society / CBC)

新斯科舍省率先停止在监狱使用“干监房”禁闭室

新斯科舍省已开始禁止在监狱中使用“干监房”(Dry celling)的惩罚做法。这种惩罚通常是针对那些将走私违禁品藏在体内,偷偷带进监狱的囚犯。所谓“干监房”是指没有马桶和自来水,24小时亮着灯,被关押者受到全天侯监控。这一方面是防止罪犯把藏匿的东西冲进下水道,另一方面也能在藏匿物品排出体外时及时发现。

省司法部长马克·弗雷(Mark Furey)周四表示,现在已经有先进的人体扫描技术,囚犯很难再将走私违禁品藏在身体内带到狱中,所以这种“干监房”可以取消了。

而实际的原因是,两个月前,有一名被关押在新斯科舍省联邦监狱中的女犯人针对“干监房”发起了法律诉讼。 这位名叫丽莎·亚当斯(Lisa Adams)的女囚犯因贩毒而被判处两年徒刑。她试图通过法律诉讼,让联邦政府在全国监狱都停止使用这种“干监房”禁闭犯人。丽莎·亚当斯委托的律师指出,这种惩罚方式是违宪的和不人道的。

加拿大广播公司等媒体报道了亚当斯的诉讼案。 几天之后,新斯科舍省司法部长宣布对省级监狱也进行审查。然后针对省级监也使用了类似联邦监狱的“干监房”,在上周四开会讨论了取消的问题。

会议上提到,2018年,该省花了约100万加元为监狱购买了5台人体扫描仪。司法部长弗雷说:“这些人体扫描仪可以大大减少有违禁品被带进监狱的事件。而无需利用干细胞方法”。

到目前为止,只有新斯科舍省开始禁止“干监房”。而支持亚当斯(Adams)诉讼的维权组织伊丽莎白·弗莱协会(Elizabeth Fry Society)则希望,省级改革将为对该诉讼起到助力的作用,今后能扩展到全国的监狱。

伊丽莎白·弗莱协会执行董事Emma Halpern(David Laughlin /CBC)

该组织执行董事艾玛·哈珀恩(Emma Halpern)表示:“据我们了解,监狱在很多事情上用‘干监房’惩罚违规的囚犯。新斯科舍省废除这种惩罚这一刻令我们感到高兴,也给我们带来动力和希望”。

她提到,2012年,一位联邦惩教署的调查员就曾建议,应“绝对禁止”将犯人关进“干监房”超过72小时。这个建议后来又重新发布过。但加拿大惩教署至今拒绝完全采纳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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