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提出了一个新的法案 ,该法案将给予政府更广泛的权力来介入联邦政府企业的管理,其中包括参与劳资协议谈判,甚至参与决定行政主管的的工资薪酬。
联邦政府公司 (Crown corporations),指的是由联邦政府建立并拥有的公司企业,其结构设置与私立公司或独立企业一样,但其商业活动的运作是为了履行政府的规则或宗旨,提供政府要求的服务,一般来说,政府的公司在管理和运作上比政府的部门享有更大的自由度。
加拿大联邦一级的政府公司一共有49个,如加拿大广播公司CBC/Radio Canada、加拿大邮政公司 Canada Post、加拿大国家铁路公司 Via Rail等,联邦政府是这些公司的大“股东”。有统计数字显示,在这次公司中,平均每个职位的开销为每年11.4万加元。
这个星期,联邦政府向议会提交了财政预算案的综合执行案,政府将有权干预这些属于政府的公司企业的管理是内容之一。
新条款说,政府的公司在确定对有工会雇员和无工会雇员的工作条件之前,必须先获得国库委员会的批准。
而且,在资方和工会之间进行劳资谈判时,国库委员会将有权委派官员,作为“观察员”坐到谈判桌前。联邦政府的内阁部长和国库委员会秘书处将有权在劳资协议谈判中加以“任何要求”。
工会的反应
对于联邦政府的上述法案,加拿大邮政工人工会 (CUPW) 作出反应。工会的丹尼斯·勒梅林说,这一变化 “令人难以置信”。他说,2011年,哈珀政府剥夺了我们罢工的权利,现在,这项综合法案又剥夺了我们谈判的权利。
勒梅林指的是政府的一个迫使工人复工的立法。2011年6月,当加拿大邮局的邮政工人工会举行了12天的轮流罢工后,联邦政府推出了一个立法,迫使邮政工人复工。在这之后,加拿大邮政工人工会于同年10月把政府告上法庭,挑战哈珀政府复工法案的合法性,指控该复工法令侵犯了邮政工人的宪法权利。
丹尼斯·勒梅林表示,加拿大的人权和自由宪章保证了工会的谈判权利。
米歇尔·纳多是加拿大政府管理表现研究所的所长,他对政府作出这样的决定感到惊讶。纳多说,如果联邦政府觉得管理人员的工资太高,可以更换管理人员,更换董事会,但政府应该尊重联邦结构的独立管理。米歇尔·纳多接着表示,这些政府公司的高管人员都是由政府任命的,政府给予他们要履行的使命,如果政府进一步参与,等于是削减了这些高层管理人员的信誉,纳多表示,联邦政府这样做,会让了联邦政府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丢脸,雇员们会说,我们的真正老板是哈珀。
纳税人联盟对法案表示支持
然而,加拿大的纳税人联盟表示,他们早就一直倡议设立此类立法。
纳税人联盟的格雷戈里·托马斯说,由政府拥有、但董事会属于独立的公司,在作出决策时可以是非常不负责任的,特别是高管的工资薪酬,这些最终要从纳税人的口袋里出,由纳税人来付账单。
格雷戈里·托马斯指出,加拿大议会的预算官员去年12月份进行的一份报告发现,在过去13年来,联邦政府公司的雇员报酬增加超过了通货膨胀率以及其他公司企业的增长幅度。
加拿大国库委员会主席托尼·克莱门特发表的声明说,政府希望看到所有的政府企业以及公立部门的 “一致性”。他还说,政府将审核可以改进政府企业财务可行性的各种选择,其中包括雇员的工资报酬,联邦政府要确保纳税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能够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赵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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