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之后

 

2012年6月,加拿大正式通过了修订移民难民法的C-31法案。新法自当年12月15日开始生效。自那时起,加拿大曾经向数万越南船民慷慨敞开的大门渐渐关紧。

 

根据新法,移民部缩短了对来自安全国家的难民申请的处理时间。申请如果被拒,申请人不得上诉,并会被尽快递解出境。据蒙特利尔《新闻报》报道,过去名列第一的难民来源国匈牙利在被列为安全国家后,避难申请下降了90%,以至于中国后来居上,成为加拿大的难民申请大户。

 

联邦政府收紧难民审批的措施还包括:公共安全部可以对非法入境者发出逮捕令;他们必须在抵达加拿大15天内递交难民申请;16岁到18岁的青少年按成年人对待;非法入境者的难民申请如果被批准,五年内不得申请永久居留权,申请被拒者则立即被递解出境。

 

新法实施后,向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的人数大减,目前已经降至25年来最低水平。对政府来说,难民申请减少意味着新法的成功。但是加拿大的难民律师,医生和难民权益团体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哈珀政府的难民政策不仅背离了加拿大接纳受难者的传统,也给加拿大社会带来长远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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